2008年福田欧曼•欧康杯全国卡车大赛卡赛宝贝评选规则
一、卡赛宝贝评选项目评选规则 分站预赛: 1、 形体展示:用形体动作来诠释自己对卡车大赛形象代言人风采的见解。每位选手30秒时间。 2、 才艺表演:不限形式,不限内容,每位选手1分钟时间。 3、 两个环节中,评委均有权终止选手表演 4、 分站预赛共选出成绩前40名选手进入复赛 分站赛复赛: 1、 形体展示:针对运动、晚会两方面内容进行形体展示,由现场摄影师进行拍摄、存照。每位选手30秒时间。 2、 自我介绍:以“我是怎样的卡车宝贝”为题进行表述,每位选手30秒时间。 3、 才艺表演:不限形式,不限内容,每位选手1分钟时间。 4、 三个环节中,评委有权终止选手表演 5、 分站赛复赛共选出成绩前20名选手进入决赛 分战赛培训: 1、 形体培训:邀请当地专业老师对选手进行走姿、坐姿、站姿的训练与调整。 2、 语言培训:针对每位选手在决赛中的语言表达内容进行训练与调整。 3、 节目编排:指导每个选手在决赛中的才艺节目进行指导,并编排所有入围选手的集体节目 分站赛决赛: 1、 形体表演:分为赛服、运动装、晚装三个环节,每轮得分最低的2名选手现场淘汰 2、 谈吐魅力:A、自我介绍(1分钟);B:选择“我是怎样的卡车宝贝”、“我心中的卡车司机”、“我心中的卡车大赛”三个题目中的一项进行表述(1分钟);观众提问环节(2分钟)。本环节为累计分数,不参与淘汰制。 3、 才艺考核:选手可以通过各类型的表演方式进行展示。由评委统一打分,得分最低的2人被淘汰。 4、 素质考核:针对体育运动、赛车运动、潮流时尚等内容,由司机代表进行提问。考察选手独到的理解力和语言表现能力以及对时尚潮流的把握。由评委统一打分,得分最低的2名选手淘汰 5、 取总分前4名进入北京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 1、 形体表演:分为赛服、运动装、晚装三个环节,每轮得分最低的2名选手现场淘汰 2、 谈吐魅力:A、自我介绍(1分钟);B:选择“我是怎样的卡车宝贝”、“我心中的卡车司机”、“我心中的卡车大赛”三个题目中的一项进行表述(1分钟);观众提问环节(2分钟)。本环节为累计分数,不参与淘汰制。 3、 才艺考核:选手可以通过各类型的表演方式进行展示。由评委统一打分,得分最低的2人被淘汰。 4、 素质考核:针对体育运动、赛车运动、潮流时尚等内容,由司机代表进行提问。考察选手独到的理解力和语言表现能力以及对时尚潮流的把握。由评委统一打分,得分最低的2名选手淘汰 5、 总成绩最高的3名选手为冠、亚、季军、并评出各单项奖得主。 大赛细则 1、比赛期间,卡赛宝贝活动项目组拥有所有参赛选手的肖像、影像及姓名使用权。卡赛宝贝活动项目组有权将参与者参加选拔过程中产生的录像、照片等资料,做任何播放、刊登等宣传用途。 2、所有参赛资料恕不退回。 3、所有面试者请携带身份证或有效证件,以确认身份,如不符将取消资格。 4、卡赛宝贝活动项目组对选拔结果有最终解释权。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卡赛宝贝活动项目组所有,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项目组拥有变更或取消本次活动的权利. 二、卡赛宝贝评选项目评分规则 本标准从分站复赛开始启动(以下带*内容每项最高得5分,最低1分) 美丽考评: (1)身体健康情况 (2)身材、体形、体态 (3)头发皮肤及五官状况 (4)总体体态的和谐程度[此项满分为10分] (5)镜头表现力[此项满分为10分] (6)形体表现力 (7)肢体协调性 (8)彩妆妆容 (9)服装搭配[此项满分为10分] 素质考评: (1)学习经历 (2)口才及应对能力[此项满分为10分] (3)应变能力 (4)才艺表现[此项满分为10分] (5)学习能力 (6)知识运用能力 预赛:30秒自我形体展示、30秒自我介绍(我是什么样的卡车宝贝?)、1分钟才艺展示。 对形体、气质、口才、文化素养进行初步考核,评委有权直接终止表演。 从中选出前20名选手参与为期3天的赛前培训。 各赛区决赛:三项形体展示考核选手在不同着装上的体态,和日常化妆,发型整理和服饰搭配情况,以及在形象、气质上是否具有卡车赛事或运动相符合的亲和力,并进行1分钟自我介绍(我是什么样的卡车宝贝?)由评委统一打分,每轮得分最低的2名选手淘汰。 才艺表演考核选手表演能力与潜质,选手可以通过各类型的表演方式进行展示。由评委统一打分,得分最低的2人被淘汰。 素质考核针对体育运动、赛车运动、潮流时尚等内容,由司机代表进行提问。考察选手独到的理解力和语言表现能力以及对时尚潮流的把握。由评委统一打分,得分最低的2名选手淘汰。 取前3名晋级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三项形体展示考核选手在不同着装上的体态,以及日常化妆,发型整理和服饰搭配情况,以及在形象、气质上是否具有卡车赛事或运动相符合的亲和力,并进行1分钟自我介绍(我是什么样的卡车宝贝)。由评委统一打分,每轮得分最低的2名选手淘汰。 才艺表演考核选手表演能力与潜质,选手可以通过各类型的表演方式进行展示。由评委统一打分,得分最低的2名选手将被淘汰。 素质考核针对体育运动、赛车运动、潮流时尚等内容由司机代表进行提问。考察选手独到的理解力和语言表现能力以及对时尚潮流的把握。由评委统一打分,得分最低的2名选手淘汰。 总成绩最高的3名选手为冠、亚、季军、并评出各单项奖得主。 三、赛区管理规则大纲 1. 各分赛区各级承办机构在其分赛区成立本届相应级别的分赛区组委会,以便有效地组织实施各级赛区比赛和商务经营工作; 2. 各分赛区各级承办机构在其分赛区承办工作过程中严格履行协议,遵守国家和当地的法律、法规,确保活动在当地安全、顺利、圆满完成; 3. 各分赛区各级承办机构在其分赛区承办机构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并承担全部商业运作和实施的法律责任。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行为,大赛授权机构有权取消其活动承办资格; 4. 各分赛区各级承办机构在其分赛区承办机构严格按规定使用本次活动的名称、标识、吉祥物等识别系统; 5. 各分赛区各级承办机构在其分赛区承办机构严格参赛选手的选拔和管理,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参赛选手的安全,如有任何意外发生,承办机构负担一切责任; 6. 各分赛区各级承办机构在其分赛区承办机构自觉接受2008年卡车大赛宝贝选拔活动组委会、执委会的监督检查,尊重评判委员会的评判,维护赛事的品牌形象。 四、卡赛宝贝评选分赛区竞赛内容 1. 分赛区的竞赛内容主要有综合素质、道德仪表、才艺水平、体态条件等几个方面。 2. 体态条件方面包括: a) 身体健康情况; b) 身材、体形、体态; c) 皮肤及五官状况; d) 神态、步态的自然协调性; e) 总体体态的和谐程度; 3. 综合素质(才艺及文化测试)包括: a) 基本技能技巧的掌握程度; b) 艺术基础水平 (包括对音乐、美术、舞蹈和其他表演艺术的感知力); c) 卡车赛车知识、卡车赛车文化知识、思维分析、知识运用能力及对事物判断力; d) 礼貌待人、尊重师长、平易近人等个人修养状况; 4. 表演能力: a) 对泳装、晚装、才艺的表现及编导意图的理解; b) 对神态、步态造型等技能技巧的综合运用处理; c) 对舞美、灯光和音乐设计的感知能力及特定舞台艺术氛围中的表演、展示能力; d) 对化妆、发型设计后形象造型的自我认同感和能动表现力; e) 对分配服饰的态度和整理服饰、试装、换装的速度; f) 整理配饰和发型的状况(包括彩妆妆容); g) 选手之间的相互配合情况及后台纪律状况; h) 镜头前的感觉和表现力(包括摄影和录像); i) 演讲表达能力及语态; 5. 比赛单元 a) 体态的衡量与评价; b) 演出前的排练、试装、化妆和走台; c) 拍摄和录像(外景地和摄影室); d) 评委的面试和口试; e) 现场服饰表演及才艺展示; 五、分赛区评委会工作规则 1. 分赛区评判委员会由1名评判长和4名评委组成,其中3人由2008年卡车大赛宝贝选拔活动执行委员会选派(含评判长1人),另外2人由分赛区承办机构推荐,经2008年卡车大赛宝贝选拔活动执行委员会批准产生,并颁发聘书。 2. 分赛区评委会由2008年卡车大赛宝贝选拔活动执行委员会选派的3名评委由行业专业人士或名人担任,分赛区承办机构推荐的2名评委分别由分赛区举办地专业人士或名人组成。 3. 评判长负责组织分赛区决赛的评判工作。 4. 评分采用打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如出现两名以上的选手分数相同,两个共同获得奖项。 5. 比赛期间如出现不可预见和难以审定的情况时,在充分听取全体评委意见的基础上,本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终由评判长决定。 6. 评委须在评分表上签字确认。 六、评判委员会委员守则 1. 为保证大赛评判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顺利的进行,保证评判委员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特制订本守则。 2. 守则内容 1) 大赛评委在执行2008年卡车大赛宝贝选拔活动执行委员会授权的评判工作中应做到清正廉洁、秉公办事。 2) 大赛评委应严格执行2008年卡车大赛宝贝选拔活动执行委员会所规定或确定的评判程序和评判原则。 3) 大赛评判长负责主持评判工作,评判结果须经各评委签字方可生效。大赛的评判资料、档案和评审会议内容,未经2008年卡车大赛宝贝选拔活动执行委员会同意,不得向外界公开。 4) 大赛评委在评判工作中出现意见分歧时,应顾全大局、少数服从多数,并服从大赛评判长的最终裁决。 5) 大赛评委应注重着装和个人整体形象。 6) 大赛评委如有违背评委守则或无故迟到、缺席、作弊,给大赛评判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2008年卡车大赛宝贝选拔活动执行委员会有权取消其评委资格,并向大赛公布。 七、 分赛区参赛选手管理章程 1、所有参赛选手必须遵守本管理章程,选手所犯的任何错误都会导致被取消参加所报名的2008年卡车大赛宝贝选拔活动分赛区的参赛资格。 2、参赛资格 1) 参赛选手必须是单身,必须是具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18岁至27岁之间(以身份证为准),身高不低于1.65米。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必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且没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3、参赛管理 1) 2008年卡车大赛宝贝选拔活动组委会有权拒绝和接受任何所收到的申请。 2) 在任何情况下,2008年卡车大赛宝贝选拔活动组委会指定的评判长的裁决是最终的且不回复任何询函。 3) 2008年卡车大赛宝贝选拔活动组委会拥有本规则章程的唯一解释权,其做出的决定将是最终的且具有法律效力的;2008年卡车大赛宝贝选拔活动组委会授权分赛区组委会执行本规则章程。 4) 如果任何选手或获胜者不能兑现自己的承诺或不能遵守大赛的规则章程,分赛区组织委员会将完全有权力取消她作为参赛候选人或获胜者的资格。 5) 在分赛区比赛举办期间,参赛者必须自己保管私人钱财,分赛区组委会对参赛者所丢失的任何钱财不负任何责任,对参赛者所发生的非参赛者责任的其他事故负责。 6) 如果有选手因违反规定面临被取消参赛资格或在决赛中参赛选手申请弃权,分赛区组织委员会拥有更换本分赛区选手的权力。 7) 如果获奖者不能兑现依照大赛规则章程中所作的许诺,且不签订获奖合同,分赛区组织委员会有权收回她的头衔并收回所有的奖金,并把奖项再颁给紧跟着的下一名选手。 4、参赛选手守则 1) 参赛者必须于分赛区组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到达竞赛举办地。 2) 参赛者从到达大赛举办地时起至大赛盛会结束时期间,言谈举止要得体,自觉维护大赛的品牌形象。 3) 参赛者在大赛期间应遵守分赛区组织委员会的安排,积极认真的参加组织者安排的所有盛大的集会,除非提前向分赛区组织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否则不可找任何借口不参加。 4) 参赛者同意并允许分赛区组委会和2008年卡车大赛宝贝选拔活动组委会和执委会使用选手提交的照片以及在大赛期间拍摄的所有照片,同意并允许为了宣传或商业目的在任何公众媒体上使用选手照片。选手照片不再归还本人。 5) 参赛者在分赛区组织委员会的提前通知下,须与分赛区组织委员会的宣传人员一起参加商业推广宣传活动或拜访慈善组织机构等。 6) 参赛者须参加分赛区组织委员会组织的竞赛宣传推广活动,在电视、广播、时装表演等任何媒体上亮相。 7) 参赛者在竞赛期间不可接受任何私下的约会和雇佣,不得未经分赛区组织委员会的批准接受新闻记者或媒体的采访、拍照。 8) 参赛者必须积极认真的参加分赛区组织委员会安排的训练。 9) 参赛者须与正式参赛表格一起提供3张明信片大小的照片(2张正面的、1张全身的),这些照片不再归还其本人。 10) 参赛者应在分赛区组织委员会宣布分赛区全部竞赛活动结束后的2天内回到她的生活所在地。 八、参赛选手声明
参赛选手声明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作为参赛者,我特此宣布:我已阅读并且了解比赛的所有管理规则和章程,同意在符合主办者上述条款和遵守上述规则章程的前提下,参加即将到来的2008年卡车大赛宝贝选拔活动分赛区比赛,同意遵守作为最终裁决的裁判的决定。
签名 日期
九、 2008赛季中国赛区的分赛区获奖选手职责 1. 必须按规定参加2008年卡车大赛宝贝选拔活动分赛区大赛。 2. 如果没有2008年卡车大赛宝贝选拔活动执委会的授权,选手不能在其后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把自己的头衔/选手身份用于商业开发。 3. 获奖选手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不能有任何不合法、不道德或其它类似性质的在组织者看来有损该头衔或大赛形象的行为。 4. 如果没有2008年卡车大赛宝贝选拔活动执委会的提前书面同意,获奖选手将在获得分赛区奖项头衔之后的12个月之中不可参加任何女性竞赛或类似的比赛。 十、2008年卡车大赛宝贝选拔活动分赛区获奖选手奖励 1、2008年卡车大赛宝贝选拔活动分赛区赛事奖项将根据中国的国情和历史文化设置,以表现现代女性的仪表美、才智美、形象美、心灵美,体现本次大赛卡车车赛文化的特色。 2、被选为2008年卡车大赛宝贝选拔活动分赛区冠、亚、季军和获得单项奖,分赛区组委会承诺按以下规定用人民币付给获胜者奖金: 1) 赛区奖项:(前三名获得参加全国总决赛的机会) a) 第一名 b) 第二名 c) 第三名 d) 最佳上镜奖:1名 e) 最佳气质奖:1名 f) 最佳才艺奖:1名 g) 最佳人气奖:1名 2) 各赛区前3名,年度前5名选手将签约大赛组委会成为重点包装推广对象的机会。 3) 所有总决赛中获得奖项的选手均有机会成为知名演艺机构签约艺员的机会。 i. 特殊奖项是根据赞助商和合作方的需要,给予获奖选手的额外奖励,同时获得这些奖励的选手可为企业所服务。如:企业形象代言人;企业某产品形象代言人;企业形象广告签约模特;企业产品广告签约模特;企业展会签约模特 3、各分赛区的奖励内容可以由承办机构自行拟定方案,报2008年卡车大赛宝贝选拔活动执委会核定批准后自己执行。 4 与合作方合作中的执行标准: (1) 合作方以项目保证金的形式取得宝贝评选活动的独家承办权,我方以授权书的形式,授予合作方单独招商,单独承办的权利; (2) 我方享有活动全程监督权、方案确认权、过程参与权及活动结果确认权,包括:对乙方所有对外宣传稿件、影像制品、现场的布置、晚会执行方案、VI设计方案最终确认权、对乙方的招商情况有知情权和最终确认权(不能发生与全国卡车大赛赞助商冲突的情况)、对乙方制定的宝贝评选规则的最终确认权、对评选晚会流程中安排卡车大赛必要环节的决定权; (3) 我方可推荐评委,分站赛3人、总决赛5人; (4) 合作方保证每个分站赛都有一个宝贝评选晚会,晚会规格要符合制定的晚会标准,出席晚会的参赛选手不少于16人; (5) 乙方需完成宝贝评选活动的部分辅助宣传推广工作; (6) 合作方在各分站赛前2周,向组委会提交比赛执行方案,我方予以确认后方可实施; 其中包括:选手招募情况,招商情况,活动时间推进表等信息;并将评选活动现场布置效果图、晚会流程、评委名单等; (7) 合作方在每个分站赛结束后一周内,向甲方提交本站比赛的全部图片、视频、媒体剪报等资料,并附带项目执行总结和传播总结; (8) 合作方在总决赛结束后1周内,向我方提交总决赛的全部图片、视频、媒体剪报等资料,附带全年的执行总结和传播总结; (9) 合作方严格按照我方提供的VI要求,完成设计稿,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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